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主要分为“进项发票勾选”与“纳税申报”两个核心环节。 请务必遵循“先勾选、后申报”的顺序,否则可能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。
当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,正处于10月申报期(按月申报纳税人需在10月15日前完成,按季申报纳税人随下季度申报),请按以下步骤操作:
一、 进项发票抵扣详细教程(核心前置步骤)
特别提示:2026年新规下,农产品等特定进项抵扣规则有变(如不再加计1%),请务必先完成勾选再申报。办理入口: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进入模块
登录电子税务局,通过以下任一路径进入:
- 路径一(推荐):首页搜索栏输入“发票勾选确认” -> 点击进入【抵扣类勾选】。
- 路径二:【我要办税】 -> 【税务数字账户】 -> 【发票业务】 -> 【发票勾选确认】 -> 【抵扣类勾选】。
执行勾选
- 筛选发票:将“勾选状态”设为“未勾选”,设置开票日期起止范围,点击【查询】。
- 提交勾选:在发票列表中勾选本期需要抵扣的发票(支持批量勾选),点击【提交勾选】。
统计确认(关键)
- 切换到【统计确认】页签,点击【申请统计】,系统会生成统计报表。
- 核对发票份数、金额、税额无误后,点击【统计确认】。
- 效果:确认后,数据会自动同步至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,无需手工录入。
二、 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
完成上述勾选确认后,方可进行纳税申报。
进入申报模块
- 路径:【我要办税】 -> 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 -> 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(一般纳税人适用)】。
报表填写与核对
- 系统预填:系统通常会自动带出销项数据(来自开票软件)和进项数据(来自上一步的统计确认)。
- 人工核对:
- 附表一(销项):核对开票收入与未开票收入。
- 附表二(进项):核对系统带入的进项税额是否与【统计确认】数据一致。
- 主表: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(销项-进项),重点核对“一般项目”栏次的“本月数”。
提交与缴款
- 点击【申报】,系统校验通过后提示“申报成功”。
- 若有应补税款,点击【立即缴款】,选择“三方协议扣款”(推荐)或“银联在线支付”完成缴纳。
三、 苏州本地申报期限提醒
- 按月申报:通常为每月15日前。本月(10月)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。
- 按季申报:通常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(即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的15日前)。10月需申报第三季度(7-9月)数据。
四、 常见问题与补救
- 勾选错了怎么办?
- 若已【统计确认】但未申报:在【统计确认】页签点击【撤销确认】 -> 【撤销统计】 -> 回到【抵扣类勾选】撤销勾选并重新勾选。
- 若已申报:通常无法直接修改,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作废申报表或在下期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调整。
- 农产品抵扣新规:
- 2026年起,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专票,按票面注明税额抵扣(不再加计1%);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3%专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,按9%计算抵扣。